时间: 2023-11-12 08:39:41 | 作者: 摩托车模具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47.5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147.58万元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置换);2021年1-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460.97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597.1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净收入428.55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597.11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48,00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20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71,475,809.00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1,475,809.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2月22日的情况做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企业独立董事及保荐人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一17:00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有必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进一步探索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利用互联网平台在线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业绩和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说明会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一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站点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财务总监李新芳女士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一17: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站点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
||
[ 返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