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增值税抵扣凭据的八种类型
[ 2024-04-16 ]     作者: 行业新闻

  增值税抵扣凭据是纳税人购进货品、加工修补修配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时获得或许开具的记载所需求付出或担负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据。详细分为以下八类:

  从出售方获得的税控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依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许出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核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非钱银性财物或许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许扣缴义务人获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据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付出的路途通行费,依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付出的桥、闸通行费,暂凭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依照下列公示核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其进项税额答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依照以下规则确认进项税额:

  2.获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送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依照下列公式核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送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获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依照下列公式核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送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获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依照下列公式核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送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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