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曾是很多人最喜欢的出行工具,但现在有很多城市已经看不到它的身影了,包括咱们漳州市区,缘由是实施了禁摩令。自从这个政策实施后,摩托车在一定区域内就不能行驶了,这让不少市民很不满,心中也充满了失落感和疑惑。大家不明白,为何需要实施禁摩令,摩托车究竟做错了什么?骑车上路会有咋样的处罚?今天邀请几位警官上线,就“禁摩”这一个话题,回答听友提问。
漳州市人民政府在2003年6月2日发出《关于限制市区摩托挂牌的通告》和2005年11月27日发出《加强漳州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以及2007年8月24日《漳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摩托车、助力车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了芗城、龙文两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挂牌业务和禁止非芗城、龙文两区的摩托车、助力车及无牌摩托车在市区道路通行。截止目前,芗城、龙文两区的最后一批摩托车牌照报废年限均已到达,因此在芗城区的摩托车限行区域内不允许再有摩托车(含助力车)通行。
警官:这位听友所说的电动车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大概能分为三类,一、属于普通摩托车,按规定登记悬挂黄色号牌;二、属于轻便摩托车,按规定登记悬挂蓝色号牌;三、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摩托车。以上三类均属于摩托车。所以他所说的电摩,不得在摩托车限行区域内行驶。
警官:芗城区限摩区域:东至九龙大道(不含),南至北江滨路(含),西至西洋坪路(不含),北至漳华路与芝山路口以东的漳华路路段(含)。龙文区的限摩区域由具体业务部门做具体解答。
提问者:主城区有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的交通标识吗?标识牌长啥样?分别设置在哪些路口?
警官:在限行区域外围的各大出入口,芗城大队已按规范设置相应的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例如与九龙大道沿线交叉口,东往西方向均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九龙大道与胜利路、九龙大道与漳华路、九龙大道与水仙大街等)。先行标志图如下:
警官: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二)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提问者:摩托车比电动车好管理,有牌有证件,也守规矩,相对来讲,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现象比比皆是,处罚力度小,很多人无所谓被处罚,为何需要禁摩?
警官:交警部门是执法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政府出台了限摩令的通告,就必须根据通告严格执法,这是职责所在。当然,市民反映的问题交警部门也会同步向上反映,但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或通告的情况下,只能按原来规定执行。
提问者:现阶段,交警部门主要严查严打哪几种摩托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哪些相应的处罚标准?
警官:对于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的均予以查处。在勤务过程中。违法较为突出的有:
2.非法改装摩托车或加装轰鸣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形处以罚款200元至1500元的处罚;
3.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处罚;
5.驾驶未按规定定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罚款20元,记1分,并扣留车辆。
6.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7.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至15日拘留的处罚;
8.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以罚款300元,同时能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9.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0.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按照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为确保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畅通安全,2022年6月25日至今,芗城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59217起,其中涉酒159起(醉酒40起,酒后119起),涉牌涉证259起,超载96起,超速167起,农村两违62起,炸街扰民114起。电动车违法8523起,违停36782起。请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律和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备注:芗城区城区公办小学目前还有玉兰学校、北京小学、洋坪小学、大同小学、桃林小学、坑头小学等6所公办小学未搜集到,欢迎粉丝们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