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将制止上路,一起,也将制止在公共场所内停放。但一些民生服务职业的确存在运用电动三轮摩托车的需求,8月18日,北京发布《关于加强职业运用电动三轮车通行办理的布告》,将针对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职业的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契合办理办法规则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为加强本市职业运用电动三轮车通行办理,净化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次序,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产品质量等法令和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职业运用电动三轮车通行办理有关作业布告如下:
一、本布告规则的职业运用电动三轮车是指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答应出产,归入《路途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获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运用纯电驱动,功能契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职业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二、触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依据职业开展特色和开展需求,拟定职业运用电动三轮车办理办法,清晰挂号、办理、运用等规则。契合办理办法规则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三、获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职业运用电动三轮车,答应在全市范围内路途行进,但应恪守下列通行规则:
(三)除从事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路途(含辅路)行进;从事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进,但应在最近的相交路途驶入、驶出。
四、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依照本布告规则,对路途交互与通行标志做调整,对违背通行规则的依法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