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怎样作废和刊出
[ 2023-12-21 ]     作者: 成功案例

  (3)评价作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驶证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把作废机动车规范车辆价值评价为作废作废凭据;

  (4)发放作废凭据:经原挂号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意,在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即发放作废机动车凭据;

  (5)打刻“作废”刊出:将机动车号牌打刻“作废”八字,向原挂号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刊出机动车挂号证书的请求。

  2、刊出(1)请求刊出:持有挂号证书、行驶证及该车事实证明,向原挂号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刊出请求;

  (2)打刻“刊出”字样:由办公室人员出具刊出机动车号牌打刻“刊出”八字书面证明;

  (3)签发刊出证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身份证、行驶证上签字盖章后,即发放刊出机动车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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